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托运方)计划对电煤运输进行线上专场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承运方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4年1月31日10:30- 11:00 二、交易资格 2.1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资审合格的且同时符合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在鄂能源投资备案合格)的物流企业均可参加。 2.2如属于同一法人或同一授权委托人的,不允许参与同一煤种的交易。 2.3交易前,承运方必须向国能互通缴纳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规则 3.1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摇签”的原则。 3.2如少于三家交易商参与,出现流标情况,托运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低价进行挂牌交易。 3.3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作废,并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归托运方所有。 3.4交易商参与数量不限制,且允许一家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内,若成交单位放弃成交,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归托运方所有,托运方组织重新专场交易。 四、交易信息: 货物 起运地 | 货物 到达地 | 委托价(元/吨) | 最小 提报量 (万吨) | 最大 提报量 (万吨) | 运输 数量 (万吨) | 力量煤矿 | 盛乐 | 登录系统 查看 | 1 | 20 | 20 |
备注:1、委托价为含税价(9%税)。 2、物流运输总包运价含煤炭出矿后至发运站台装车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汽运搬倒费、站台费、装卸费、破碎费、财务费用、途损、风险、利润、安全、环保、服务费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本次交易发生的平台服务费按照0.2元/吨,由成交承运单位按照实际履约量承担。 4、承运单位需要自行筹备破碎煤场地及站台仓储货位。 五、相关要求 5.1 报价:以元/吨为单位,最小变量为0.01元/吨。 5.2 报量:以万吨为单位。 5.3 车型要求:符合货物起运地、到达地要求及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车型。 5.4车况要求:承运单位车辆必须确保车况良好,同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备查。另外,承运单位能够随时提供运输车辆行车轨迹。 5.5装车吨位:毛重不超49吨。 5.6承运单位成交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成交承运方在煤炭运输期间,应当服从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单位的统一管理。在运输中,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冷却风扇下加装兜布、排气筒改装不能直吹地面,车辆进出煤矿及站台前必须苫盖好篷布。 6.2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造成成交承运方不能按托运方要求完成运输,成交承运方应当及时通知托运方。 6.3 成交承运方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按托运方要求,安装符合托运方要求的车载定位设备,并在托运方指定的物流平台调试上线,由此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由成交承运方承担。 6.4成交承运方要承担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的相关杂费。 6.5在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成交承运方需安排足够人员做好开票、车辆秩序维护、煤炭安全巡查、封签检查、站台接卸、磅单收集统计复核等现场管理工作。 6.6 在承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费用均由成交承运方自行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管理 7.1未成交承运方的保证金,承运方可向国能互通申请退款,国能互通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7.2成交承运方完成合同期内合同量,可在煤炭运输合同执行期满后10日内,由成交承运方申请,托运方审核确认后,安排国能互通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对于成交承运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合同量,经托运方月度考核兑现后,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4年1月30日 |